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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20日

究竟…結果出爐了

數百萬人參與了「我們想要的網路」投票活動(一張票,一世情;感謝支持!),表達你們認為網路的未來最重要的是什麼事。

結果已經出爐…排在首位的是隱私保護—對我們而言這特別重要。事實上,這是我們的核心價值之一。

我們不只相信你擁有在線上保有隱私的權利,同時我們還捍衛它、並持續不斷在 Firefox 上打造創新的功能,幫助你保有線上生活的控制權。

關於 Firefox 如何保護你的隱私,立刻了解更多!

原文 / The results are in
授權 / 創用 CC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3.0
刊載日期 / 2014/7/17

φ Yingui Chen 翻譯 - Wildsky、Irvin 編輯

2014年9月23日

歡慶未來網路世界

對 Mozilla 而言,新版 Firefox 是個巨大的里程碑。能夠有新版 Firefox,實在要感謝來自世界各地數百人的共同努力。 為了慶祝此次 Firefox 的發布,我們將 Glow 改頭換面。Glow 是在 2011 年推出 Firefox 4 時發表的網站,用來即時顯示 Firefox 的下載狀態。

這一次,我們的目標不僅只是顯示下載量而已,同時還希望讓人有機會表達他們心中對於網路的理想樣貌。

為此,當使用者拜訪 https://webwewant.mozilla.org/ 時,裡面有選項可以讓使用者跟 Mozilla 以及全世界分享對網路的期許。 這些「許願」會顯示在地圖上相對的位置,告訴大家他們最重視網路的哪些範疇。 每一個在地圖上的點代表一次下載,或著一次許願。對我而言,這地圖讓我既溫馨又激勵人心。

當人們使用 Firefox —— 一個自由開放、由社群維護的瀏覽器 —— 選擇分享他們他們所關心的事物時,也展現出我們對 Web 的未來做出全球性的貢獻。

在地圖上的點代表或下載 Firefox,或是有人分享對 Web 的期待。 對我而言,這地圖給我的感覺既溫馨又激勵人心。 當人使用 Firefox —— 一個開放原始碼、由社群維護的的免費瀏覽器 —— 選擇分享他們他們所關心的事物時,那也等於是表達全球期待未來的網路樣貌了。

技術細節

我們要如何處理數以百萬計的互動狀態並顯示出來? 這個網站透過回報的記錄計算下載、更新、及透過這個網站許願的使用者。 我們對資料進行地理資訊搜尋,並將資訊整理出來應用、或用來顯示在 Web 應用程式上。 我們團隊特別的喜愛辛普森家庭,因此我們計畫的元件取了以下的名字:

  • Mr. Burns —— 整體程式碼。
  • Smithers —— 提供資料給 Mr.Burns 的「僕人」指令碼。

Mr. Burns 仰賴三個主要的腳本來顯示數據:

  • Bart —— 解析日誌文件,找出 Firefox 下載或自動更新的數據。
  • Lisa —— 解析數據,找出地理位置並整理成資訊。
  • Milhouse —— 將資訊封裝成 JSON 後提供給前端。

以下是數據處理的流程圖:

資料儲存在 Redis 上,而 JSON 文件透過 CDN 傳遞到前端的應用程式。前端的應用程式使用了 D3.js 來呈現個別的「光暈」和統計。 詳細資訊請瀏覽我們的 Wiki,以及探索 Github 上的程式碼。

特別感謝

我們感謝參與這項大計畫的參與者。我要特別感謝以下這些付出特別多心力的人:

  • Eric Petitt —— 計畫贊助

  • Paul McLanahan —— 資深開發者

  • Steven Garrity —— 資深開發者

  • Ali Almossawi —— 量測工程師

  • John Slater —— 創意總監

  • Sean Martell —— 藝術總監

  • Matej Novak —— 文字總監

在地化團隊及貢獻者

還有你!沒了你,世界將黯然無光。

原文 / Celebrating the Web We Want
作者 / Benjamin Sternthal
授權 / 創用 CC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3.0

φ 清大服務學習 翻譯 - Yao Wei、極地狐 編輯

2014年2月15日

Mozilla 是在「開放」個什麼?

Firefox 的創造者 Mozilla 擁護並保護著開放網路。但是「開放網路」到底代表什麼意思呢?在此我們訪問 Mozilla 的執行董事 Mark Surman,請他為我們解答。

問:到底「開放(OPEN)」究竟是什麼意思?

答:Firefox 是開放範疇裡,一個絕佳的例子:大約有 40% 的 Firefox 程式碼由 4 萬位志工所撰寫,而全球則有超過 4.5 億人受益於此。

開放代表著大家都能輕易的接觸、在陽光下做事。開放代表擁有選擇。開放讓人們除了使用之外、還能夠行動、並且學習該如何運作。開放代表你不再只是個旁觀者,我們也邀請你加入我們,成為維護這想法的一份子。

開放代表不再由少數的管控者建構、不再把使用者蒙在黑暗中、也不代表要在背後秘密監控。

問:為什麼我要在乎開放網路?

答:網路不只是科技,而是個具有群眾善之力量的公共資源,它就像是個屬於我們全體的第八大世界奇蹟。但它卻面對著政府和企業的威脅,他們正在嘗試掌控網路,認為隱私權、安全性及使用者的選擇並不重要。Mozilla 的任務就是讓這個網路維持生命力,讓每個人能輕易取用。我們知道網路開放值得我們為之而戰。

問:我為什麼應該支持「開放」?「開放」如何保護網路?

答:Mozilla 是一個非營利組織。這是一個運動,不是在做生意。

我們想要保護網路,為每個人創造價值。在開放的環境下工作,可以創造某些最棒的網路創新-當然這早以是現在進行式。我們是個由技術人員、發想者以及創作者組成的全球化社群,合力構築屬於每個人的網路。以開放的形式運作,便是我們成就這個目的的做法。

謝謝 Mark 告訴我們這麼多關於開放網路的重要意義。

如果你是 Firefox 的使用者,其實你已經在支持開放網路了!快一起來跟他人分享 Firefox,或者在你的社交網絡上分享本文吧。

你想要做的更多?來與 Mozilla 一同戰鬥吧!你可以在此登錄接收 Mozilla 的最新訊息郵件,當然你也可以成為我們志工的一份子,以實際出力支持開放網路。

原文 / What Does Mozilla Firefox Mean When We Say “Open”?
授權 / 創用 CC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3.0

φ 佚名 翻譯 - 極地狐、Irvin 編輯

2013年9月29日

追蹤我或別追蹤我? —這就是問題所在了

有好一段時間,我們談論了「別追蹤我」這個功能其實有三種表示意思,分別是:「我沒有意見」、「我接受追蹤」、「別追蹤我」。在 Firefox 4 中,我們推出了其中兩種功能,讓使用者選擇(「我沒有意見」以及「別追蹤我」),同時很多使用者也的確陳述了不願意被追蹤的希望。

當然,期待使用者想要被追蹤,並藉由分析他們的瀏覽經驗,而讓使用者得到更切合需求的廣告也是合理的。畢竟我們的目的,就是希望每一個人都可以自己決定想要什麼,不管是被追蹤或者不被追蹤。

我們在 Firefox 24 的正式版中,更新了 Firefox 的追蹤偏好介面,這個修改將讓使用者能夠表示「請追蹤我的瀏覽喜好,並且給我客製化後的內容!」。來試用看看吧、順便讓我們知道你覺得如何!

原文 / “do track or do not track?” — that is the question
作者 / Sid Stamm, Lead Privacy Engineer at Mozilla
授權 / 創用 CC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3.0
φ Linear 翻譯 - 極地狐 編輯

2013年6月17日

開放網路有什麼重要?

關於開放網路,我實在不知該從何說起……原因在於,有關開放網路(Open Web)及其標準,實在有太多太多面向可談了。因為人們對同一件事總是有著不同的觀點,如果想要傳達某件事,在訴諸話語前,知曉該事物在他心中的樣子,是很重要的。因此,我需要一個起頭,來進入這個主題。

我決定先快速地調查一下,人們對開放網路的想法,就從我的親人們開始。我如此簡潔明瞭地問:「嘿,老媽!你覺得『開放網路』是什麼?」我的老媽給了我一個奇怪的眼神,在回答我的問題前,她的視線不斷地在地板、天花板,以及椅子間游移著──「呃,現在的網絡沒有很開放嗎?你可以從網絡得知太多資訊,你可以分享任何東西給任何人。網路上有許多免費的東西、教材及文件可以學習。網路本身就是開放的。」

這個答案令我多麼驚訝!在這之後我問了許多人,或多或少都是同樣的內容。

我要要告訴你們的是,現在的網路,在以「標準」為標準去衡量時,並非如人們所想的如此開放。你應該要明白,就如我過去的感覺,人們只看到網路的外在、而非更廣泛的整體。記住,我們現在要討論的,並非網路的籠統外觀,而是它的內部運作。嘿、各位,開始動起腦筋吧!我們接下來要開始講些複雜的東西了。

在90年代,全球資訊網(World Wide Web,簡寫為 WWW)從歐洲核子研究組織(CERN,一個歐洲的研究組織,也是現代網路之父)對外公開亮相之時,許多網絡的內容格式都是開放給任何人觀看、操作、改善,以及貢獻的。舉個最直接的例子:透過瀏覽器中的「檢視原始碼」功能,就能查看一個網頁的程式碼。

「哇靠!這樣不對吧。我幹嘛讓個路人甲乙來複製我的網站?」許多人或許會這麼問。但這不完全是壞事──至少沒那麼糟糕,如果你的飯碗沒被影響到的話。「分享你所知道的東西,就能創新的更快更好」,我認為這是個被廣為接受的概念,也正是開放網路的關鍵所在。

無論是什麼東西,只要有個既創新,又具吸引力的框架,就會使更多人傾向加入你的行列來使它變得更好。隨著更多人的加入,就會有更多的創意、更多的想法,以及更好的解決方案。

這就是網際網路在這幾十年間呈現指數型飆漲的原因。因此,在網路發展的早期階段,那些看似他人在標準之上的即興創作,最終都成為非常不錯的樣貌。

這幾年來,越來越多的網路科技問世。人們開始使用視訊串流服務(白話來講,就是在線上觀看影片)、互動遊戲、網路銀行和其他類似的基礎服務。這些新流行,必須依賴某些科技來實現。就拿視訊串流來說好了,很多我們在網路上觀看的都是 Flash 影片(Flash 是一種檔案格式,就像 mp3 或 doc 檔一樣),想看必須先安裝 Adobe Flash Player。但是,Flash Player 的技術規格一直到現今,都還是不為大眾所知。微軟也是相同的情況,他們創造了 Flash 的替代品 Silverlight,又一個專有的規格。噢拜託!這麼做有什麼意義?

如果全世界的開發者們都能夠自由取用這些技術的話,他們也許就會發現某些潛在的發展機會,在多元平台及設備上實作,也不再會是問題。這些矽谷人的問題,就是他們不去嘗試互相合作,而是相互競爭,嘗試做出專屬自己的解決方案。在最糟的情況中,沒有一方要提供替代品、也不把技術帶到對方的產品之上,然後雙方還互相宣傳自己才是業界標準。

最後身受其害的,不是別人,正是我們大眾。邪惡吧!

而且,當某個人掌有某樣技術的掌控權後,他就會創造壟斷局面、並試圖利用它來致富。類似的營運方針,不但會限制人們的喜好,還會剝奪大家實現自己理想網路的權力。

這正恰恰違背我們在談的「開放網路」理念。網路在現今早成為公共資源,它演變成為一個重要的元件──無論是教育、商業或娛樂上,隨便你怎麼舉例,網際網路總會含括在內。基本上,它必須對所有人開放,讓每個人都有權利去參與和貢獻。它必須有能力能塑造出個人體驗、必須能豐富大家的生活。但是現在看來,前景並不是這樣美好。

我們現在有一些免費卻專利的網路應用程式可以用。但我很擔心,按照目前的趨勢來看,除非我們開始認真的審視它們,否則他們不會永遠維持如此。

原文 / En:NeMo-Openweb
作者 / Dwaraka Nath
授權 / 創用 CC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3.0 或更新版本

φ 無銘氏、kero 翻譯 - Irvin 編輯

2013年5月28日

請堅決反對台灣版的 SOPA+

編按:近日台灣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所提出的「封鎖重大境外侵權網站」提案,在網路界掀起軒然大波,其計畫以行政權便宜行事,不經法院判決,直接命令 ISP 逕行封鎖境外網站,已有限縮言論自由之疑義。

在此我們轉載維基社群之文章《請堅決反對台灣版的SOPA+》與大家分享,並請大家跟我們一起持續追蹤、準備好參與後續的抗爭行動。
SOPA是個縮寫,全名《禁止網路盜版法案》(Stop Online Piracy Act)。這個法案在2011年時曾在美國國會中被提出,2012年的1月18日,在維基媒體基金會的決議之下,英文版的維基百科下架一日,作為反對該法案的抗議行動。

英語維基百科下架時的抗議畫面。本圖片依CC-By-SA授權方式使用,取自Wiki Commons。

在包括Google、Flickr等網站都加入抗議行列的情況下,2012年1月21日,提案的美國眾議員 Lamar Smith 宣佈撤回。不過在一年半之後,2013年的5月,台灣的行政院智慧財產局卻在利益團體的提案之下,意圖讓這個法案在台灣施行,而且,還更變本加厲。

變本加厲的SOPA+


SOPA中有一個規定就是,美國司法部可以向法院申請多種禁令,其中一種為要求網際網路服務供應商拒絕用戶訪問涉嫌散佈非法版權物的網站,如此一來就可以更方便地針對非美國本土管轄範圍的侵權網站做管制。那麼我們來看一下台灣版的法案是什麼?根據智財局的說法:「針對伺服器設置於境外之網站,如屬專門從事網路侵權行為、或其上之內容有重大明顯侵害著作權,嚴重影響相關產業發展者,智慧局得採取快速處斷措施,令網路服務提供者(ISP)予以封鎖,使國人無法連結至該等侵權網站。」

在「針對境外網站」、「要求ISP封鎖」兩部分,台版與美版如出一轍;然而在美國版的SOPA中,美國司法部好歹是要向法院申請禁令的,也就是侵權與否仍由司法機關認定。而台灣的智財局卻更大膽地以行政權自為之,美其名曰:「由行政機關核發命令,令ISP執行封鎖之機制,相較於司法途徑,具有省時、節費之優點。」美國人想不到這省時節費的優點,台灣政府不愧cost down的本色,連行政權侵犯司法權都不必顧慮了!

新法案賦予政府任意河蟹的權力。本圖片依CC-By-SA授權方式使用,原作者為Ishikawa Ken。

可是,著作權……

也許有人覺得為了保護著作權,這些防治工作是必要之惡,沒什麼大不了,這樣的觀念是有問題的。首先,何謂「專門從事網路侵權行為、或其上之內容有重大明顯侵害著作權,嚴重影響相關產業發展者」,在認定標準上是十分模糊的,許多被指控用來散佈侵權檔案的網站,實際上只是一個中立的平臺,無論合不合法的檔案都可以靠它散播,直接針對網站的阻斷,絕對是過當的方式。更何況所謂「冤有頭、債有主」,即使是平臺本身有意在做侵權動作,應該要做的是抄掉平臺業者的伺服器,而不是阻斷使用者的網路。

這兩種作法的差別在於:抄伺服器是業者無法再散佈內容、同時法院只取得違法者本身的營業資訊;阻斷連線則侵權者仍可繼續利用各種技術散佈檔案,而同時,使用者這端會被政府機關竊聽連線封包。(關於此方面的技術問題,可以參考PTT鄉民的淺易說明。)

再更進一步說,著作權本身過度的擴張,也是會阻斷人類知識的散佈與文化的累積,對於創意產業的發展未必是好事。開放授權行之有年,越來越多創作者反省著作權到底真的保護了創作者的利益,還是只維護了財團的利益。為了一個尚有爭議的問題,就明目張膽地要求讓行政權便宜行事,絕對超出了比例原則。

所以我們該怎麼做?


沒有第二句話,STOP SOPA(+)。本圖片依CC-By-SA授權方式使用,取自Wiki Commons。

反對這種荒謬的法案,是我們唯一能做的。在臉書上已經有串聯活動,也有懶人包對法案進行完整說明並提供行動建議。另外,如果你依然覺得SOPA不會影響「好」網站,只會封住「盜版的壞人」,建議你讀一下維基媒體基金會對這個法案如何影響維基百科的FAQ說明。

由於中文維基百科同時給兩岸三地與所有華人使用,我們不確定台灣維基人能否也發動維基百科下架一日的抗議行動。在正式的對抗行動策略出爐之前,做為台北社群的主持者,我在此先呼籲:
1.上網搜尋對這個法案的說明,並向你認識的每個朋友介紹這個法案的嚴重性。
2.向你的民代表示關切,要求他們反對這樣的惡法通過。
3.持續關注此事,隨時做好抗爭串聯行動的準備。
原文 / 臺北維基人聯合部落格: 請堅決反對台灣版的SOPA+
授權 / 創用CC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 3.0 台灣

2013年5月10日

開放網路攻防戰:將 DRM 拒於 W3C 標準之外!

編按:本文取自電子前鋒基金會。關於 HTML5 是否應該納入 DRM 相關規範,Mozilla 社群幾個月來也有許多討論,迄今 Mozilla 基金會尚無正式回應。

數位版權管理(DRM)的技術攻防現在有了最新的戰線。

DRM 技術本應保障合法版權,但迄今為止,它仍然沒有成功讓有創意的人獲得合理報酬,反而干預了人們創新、合理使用、公平競爭、商品互通以及我們擁有事物的權利。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對於 W3C HTML5 工作小組前,有個提案想將 DRM 建置入下一世代的網頁標準感到震驚。此提案名稱為 Encrypted Media Extensions(加密媒體擴展,縮寫為 EME)。我們認為採納 EME 將導致災難性的發展,必須立即被予以阻止。

對於網際網路該如何運作,在過去的二十年裡,一直有兩道聲音持續在爭論。其中一派的哲學是,網路需要成為通用的生態系,以開放標準作為根基,並且於各個方面、所有人、任何地點都應該能夠平等的完整實作,不需要取得任何許可或預先協商。這樣的技術傳統,在過去二十年間帶給我們 HTML、HTTP,接著成就了許多劃時代的創新產物,像是維基、搜尋引擎、部落格、網頁郵件、JavaScript 應用程式、多用途的線上地圖,以及成千上百萬列都列不完的網站。

另一派則由企業集團為首,試著要透過他們的私有套件控制網際網路。例如 Adobe Flash、Microsoft 的 Silverlight 等具有代表性的技術,並且由 Apple 、手機公司、以及其他高度限制的新興平台所推崇。這些技術傾向於單一來源,或者必須取得授權才能實作。無論這些技術在何時有多麼流行,他們都會對開放生態造成傷害。諸如仰賴於 Flash 或 Silverlight 的網站通常無法被正確連結、被搜尋引擎索引、被機器翻譯、提供身心障礙者取無沒辦法在所有裝置上運行,並且對使用者的安全以及隱私有一定風險等問題。我們相信,限制使用者的平台和裝置,必將面對創新的停滯,並且阻礙市場競爭。

不幸的是,EME 這個提案就具備上述的諸多問題,並且無疑會產生相容性問題,讓網站得需要第三方廠商的軟體元件、特殊的硬體與特定作業系統才能運作(統稱為內容解碼模組 CDM,content decryption modules),而這些在 EME 裡面諸字未提。

EME 的作者聲稱這些 CDM 的功能、及所作所為都與 EME 沒有關係,且不能拿 EME與 DRM 相提並論,因為並非所有 CDM 都是 DRM 系統。然而,如果一個客戶端無法證明它符合網頁要求的特定環境(沒有可接受的 CDM),就無法正確的顯示該網頁內容。

可笑的是,這不正與 W3C 最初出現的理由背道而馳?W3C 的存在意義就是為了要創造易於理解、可被大眾實作的網頁標準,如此一來才能確保最大程度的相容性,而非幫助這些只能由特定軟體或裝置才能存取的網站或服務的增長。然而 EME 這個提案,正是打算把這些機能性上的變數帶入 HTML5,如此很有可能會使我們回到那個網站之間互不相容的不太美好的網路世界。

因為開放網路社群對於 DRM 與其可能帶來的後果實在沒什麼信心,因此這個由 Google、Microsoft、Netflix 聯合提案的 EME 內就聲稱「沒有 DRM 被加入 HTML5 規範」。這就像是在說「我們不是吸血鬼,但我們要邀請他們進門來。」

這個提案的大部分支持者,也聲稱 EME 本身在架構上並不是 DRM。不過規格書撰寫者 Mark Watson 承認「當然,我們對於這個標準的興趣,來自於很多人稱之為 DRM 的某些使用情境」,且實作上勢必得引進一些標準書內未提到的秘密。要我們支持 EME 與 DRM 毫不相關的這種假說,實在是很困難的一件事。

這類 DRM 的提案之所以會送到 W3C,只有一個簡單原因:為了試圖取悅好萊塢。好萊塢對於網際網路的憤怒,大概就跟網路存在的歷史一樣久,而他們一直以來都希望能透過某些科技架構,來控制視聽人的電腦。我們的感覺是,如果沒有辦法透過 DRM 來限制,好萊塢大概永遠不會允許電影在網路上播放。

不過老實說,這種「好萊塢隨時可以捲舖蓋走人」的威脅實在很不切實際。對於那些想看盜版的人,好萊塢所釋出的每一部電影早就都在那邊了,而且 iTunes、Amazon、Magnatune 與其他網站不需要使用 DRM,就已經售出了大量的音樂。像是 Netflix、Spotify 的串流影音服務之所以會成功,是因為他們比下載盜版更方便,並非是 DRM 起了什麼效果。

好萊塢之所以要求 DRM 的唯一合理原因,是因為他們希望能抗拒主流科技的原生面貌。電影工作室曾經使用 DRM 在他們的產品上恣意加入限制,像是禁止快轉與加入地域性播放限制。透過相容性技術公司複雜且昂貴的「相容性」技術,來阻擋了小型的媒體財團及大型科技公司創新的權力。

過去科技公司一而再再而三地競相開發各種限制的方法,來討好好萊塢的奇想,在這個過程之中,他們也背叛了他們的用戶;開放的網路標準是這種趨勢的一劑解藥。如果我們對好萊塢病入膏肓的反科技文化敞開大門,讓它們感染 W3C 標準,將會是網路社群一個最可怕的錯誤。這會破壞 HTML5 的存在意義:「建立開放的生態系統,補充先前網頁標準中缺少的所有功能,無設備限制,沒有平台不相容的問題,也不會有 Flash 平台所產生的那種不透明狀況」。

HTML5 應該要比 Flash 要好,而將 DRM 排除在外,正是讓它好上加好的法子。

原文 / Defend the Open Web: Keep DRM Out of W3C Standards | 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
作者 / Peter Eckersley & Seth Schoen
授權 / 創用 CC 姓名標示-3.0-US

φ Toby、sntc06 翻譯 - Irvin 編輯

2013年1月24日

什麼是網路 Cookie?

讓我們來談談小餅乾,那些熱熱的、剛出爐還有點黏糊糊的小點心,真是太美味了……等等,不是這種餅乾啦!今天讓我們來聊聊網際網路的「Cookie」。

很多網站都會把你的相關資訊,儲存在你電腦中稱為「Cookie」的文件檔案裡,下次你再度打開相同網站時,程式就會去讀取該文件以「想起」你。我們一直都很依賴 Cookie,例如當你開啟一個網站時,如果網頁已經記住並輸入好你的登入帳號,也是透過 Cookie 實現的。

也有些 Cookie 會記錄關於你更為詳細的訊息,或許是你的興趣、你的網路瀏覽習慣……等等,這意味這個網站可以提供給你更具針對性的內容—常常是廣告的形式呈現;還有一種 Cookie 名為第三方 Cookie(Third-party cookies)—被那些你不曾訪問過的網站用來跟蹤並收集關於你的資訊的 Cookie,有時這些資訊還會被販售。

有些 Cookie 在你關閉瀏覽器後就會停止追蹤,而有些則持續運作直到被你刪除時。一般來說 Cookie 不會對你的電腦造成傷害,不過人們有時會擔心它所帶來的隱私問題。

你可以刪除你所有的 Cookie,不過那可能意味著比較糟糕的網路衝浪體驗(你可能會被網站登出;某些網站、例如 Hotmail 可能不再那麼好用;而且購物網站的購物車可能會忘光了你的喜好)。有些 Cookie 可能不會讓你太在意,但也有些可能會讓你感覺到侵犯了個人隱私。

現在你更瞭解 Cookie,也知道它們的功用了,讓我們來聊聊你擁有的選擇。

Firefox 內建了一個近來被越來越多人關注的「不要跟蹤我」(Do Not Track,DNT)功能(選單→偏好設定→個人隱私→勾選「告訴網站我不想被追蹤」),它能明確告知網站(以及它們的廣告商與合作廠商)你不願意讓它們追蹤你的瀏覽行為。當然網站可以不尊重你的個人意願,不過那些願意遵循的網站,在你啟用這個選項後將會停止追蹤你。隨著越來越多人如此要求時,那些還不遵循的網站,將會體會到使用者表達的明確訊息的。

啟用「不要跟蹤我」將不會影響你登入網站、使用購物車……等等。

你也可以使用隱私瀏覽模式,它允許你瀏覽網路時,不在電腦中儲存任何瀏覽的網站與網頁的相關資訊(選單→工具→進入隱私瀏覽模式,目前正在 Aurora 測試階段的 Firefox 20 將更新為選單→檔案→新增隱私視窗),不過隱私瀏覽並不能讓你在網路上匿名。

在 Firefox 中有一個設定可以讓你清除最近的瀏覽歷史,這篇文章說明了你的瀏覽歷史中儲存了哪些資訊,也教你怎麼清除部分或全部的歷史紀錄;你也可以自行管理 Cookie(雖然這可能會影響到你使用的某些網站),想知道怎樣操作,請查閱 Cookie 說明文件。

你還可以安裝許多與隱私及安全相關的 Firefox 擴充套件,來幫你管理 Cookie、控管哪些網站可以看到什麼資訊,請在此查看完整的隱私與安全類別擴充套件清單。(編按:例如「DoNotTrackMe」套件,可讓你方便針對個別網站設定 DNT 狀態)

既然你現在對網路上的 Cookie 瞭解的更多了,就請幫幫我的忙給自己一個獎勵,享受一下另一種 Cookie 吧—比較美味可口的那種!

原文 / What are Internet Cookies? | The Den
授權 / 創用CC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3.0

φ 陳三 翻譯 - Irvin 編輯

2012年3月2日

ACTA 是發展網路政策的歧途

Mozilla 基金會主席 Mitchell Baker 上個月張貼了一篇她對於 ACTA 的看法。以下摘錄自她的網誌:

ACTA(反仿冒貿易協定,Anti-Counterfeiting Trade Agreement)是一項新提出的國際法,制定國際上打擊仿冒品與偽造智慧財產商品的施行準則。ACTA 以「貿易協定」名義進行,意味著不經所有利害關係人涉入的私下談判。除了那些幸運被邀請加入秘密會談的人以外,一般民眾沒有機會表示意見。

這是建立網路政策的歧途。網際網路是一個交流與互動的基礎平台,有著眾多的利害關係人。人民賦權、基本人權、競爭經濟利益三者的聲音皆必須被聽見。當政策在討論時,這些聲音必須在談判桌上擁有席次。ACTA 並未經過這樣的程序產生。

延伸閱讀:中文維基百科條目「反仿冒貿易協定」

原文 / ACTA is a Bad Way to Develop Internet Policy | The Mozilla Blog
授權 / 創用 CC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 3.0

φ Ch.Andrew 翻譯 - Irvin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