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6日

Gombot:Mozilla 從未走出 Alpha 階段的 Chrome 套件(咦?)

Mozilla Labs 有很多實驗專案,其中有些會成為 Firefox 中的新功能,有些則從未走出 Alpha 階段……本文所介紹的 Gombot 即是後者。Gombot 計畫於今年年初時由 Mozilla Labs 身分小組公開,本文早在當時就由社群成員 Mika 備妥翻譯。但過了半年,我們還沒有等到原文在網路上正式刊出。

勇於在瀏覽器與開放網路的各領域中大膽實驗(甚至是「新產品先推出 Chrome 版」之類的)是 Mozilla 的特點之一,也是 Mozilla 要持續領銜開放網路發展的要素。近來 Mozilla Labs 亦提出了 Hatchery 計畫,歡迎各位帶著點子親身投入開發 Mozilla 新專案。
作為那些從未走出 Alpha 階段的計畫之一,我們還是在此與大家分享 Gombot,聊表紀念。
- 小編 Irvin

向您介紹 Gombot,一個來自 Mozilla Labs 的嶄新試驗,將顛覆您對密碼管理軟體的印象。

許多人將密碼視為他們網路生活中的禍害。當然,(好的)密碼是非常重要的,他們保護您的個人資訊,你的安全有賴於健全密碼。但管理這些密碼實在是很困難,在理想狀態中,你在每個網站都會使用不同的密碼,這些密碼還應該要很長很長(越長越好),而且要避免用容易猜出的字組成。不幸的是,這些造就強大密碼的要素,也讓他們變得很難記。

Mozilla Labs 構想出一個密碼管理員的實驗品,可以橫跨您的各種數位裝置、而且使用起來簡易無比。這個管理軟體(開發代號 Gombot) 是在「簡單卻更好」的設計理念之下發展的。

Gombot 實驗

您可以經由安裝附加元件來安裝 Gombot 密碼管理軟體。安裝後,您可以在 Gombot 上儲存任何網站的使用者名稱與密碼。當您再度登入該網站時,Gombot 會憶起您的登入資訊,並且為您填好。再者 Gombot 會使用一個 PIN 碼保護您的重要密碼(例如您的網路銀行或是社交網站密碼)。

Gombot 最初的 alpha 版將開放給一小群測試者。我們知道這個版本會有 bug、而且還欠缺很多功能。經由這些 alpha 測試者的回饋,我們會努力改善這些缺失,並且打造公開測試用的 beta 版。敬請期待。

如果您自認是個愛好嘗鮮者,請申請加入我們的 alpha 測試(應該不會有嚴重的當機或資料損失,但如同所有的 alpha 版軟體,我們不敢保證任何事)。如果您有任何疑問或意見,請在 IRC(irc.mozilla.org / #gombot)上聯繫我們 Gombot 團隊。

問與答

  • Gombot 與 Firefox 內建的密碼管理員有何不同?

    Gombot 是為跨平台所設計的,他將會支援不同的瀏覽器與手機作業系統,讓您可以在不同裝置間攜行你的密碼。其次 Gombot 導入了額外的安全與便利性設計,例如使用 PIN 碼來保護密碼。

  • 為何 Gombot 先在 Chrome 上發行?

    Gombot 是個非常實驗性的產品,所以我們想先試試在 Firefox 以外的瀏覽器上做個能動的套件怎樣。別擔心,我們很快就會生個 Firefox 版套件,以及 Android、iOS 等行動版(啊 Firefox OS 咧?)之後還有其他的瀏覽器及手機版本。

  • Gombot 會取代 Firefox 內建的密碼管理員嗎?

    我們還不知道。Gombot 還在很初期的實驗階段,對其未來我們還沒有特定計劃。

  • 「Gombot」是什麼意思?

    科科,這個可愛的機器人,名稱是來自匈牙利文的「按鈕」,意指登入網站時按的按鍵。不過這並不會是最終產品名稱。

相關連結

編按:Gombot 計畫網站在 gombot.org;如果您還是有興趣試試這個似乎會永遠停留在 Alpha 階段的 Chrome 套件,可以至此安裝。

原文 / Introducing Gombot(原文未正式公開)
授權 / 創用 CC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3.0

φ Mika 翻譯 - Irvin 編輯

2013年6月22日

認識 Mozilla:Firefox 成長實錄

「Mozilla」的歷史,最早可以追溯至 1994 年。當時,這個名字首次作為 Netscape Navigator 的品牌名稱出現,取其「Mosaic 殺手(Mosaic Killer)」之意。 1998 年,Netscape 決定向開放原始碼社群公開他們瀕死瀏覽器的原始碼,成就今日我們所認識的 Mozilla 組織。Firefox 的前身的 Mozilla 瀏覽器, 直至 2002 年才誕生。在某種意義上來說,Firefox 總共經歷了 10 年奠定基礎,才在 2004 年釋出了 1.0 版。

沿革

Firefox 的起源可以直接追溯至 Netscape 公司的網頁瀏覽器 Netscape Navigator。在微軟發展出 Internet Explorer 前,Netscape 曾經獨霸全球,當時公司內部就稱呼此瀏覽器為 Mozilla。在 1998 年,Netscape 以開放原始碼授權公開 Navigator 的原始碼,讓任何人都能夠觀看、使用。他們設立了一個非營利小組,運用這些程式碼作為基礎開發瀏覽器。這個小組在 2003 年成為 Mozilla 基金會。

然而,Firefox 並不是 Mozilla 小組計畫中的成果。當時 Mozilla 小組所開發的 Mozilla 瀏覽器,就像先前的 Netscape Navigator 一樣,隨著新增的功能越來越多,變得越來越大 ── 在軟體工程中,我們稱呼這種問題為「功能蔓延(Feature creep)」或「軟體膨脹(Bloat)」,而且日益嚴重。

大約此時,14 歲就開始貢獻 Mozilla 計畫的電腦狂熱份子 Blake Ross,與 Dave Hyatt、Joe Hewitt 及 Chanial 開始了一個 Mozilla 瀏覽器的實驗性分支計畫。他們相信 Mozilla 瀏覽器因為需要迎合 Netscape 的贊助商及開發者們的商業需求,因此產生功能氾濫、效能大打折扣。為了解決 Mozilla Suite1 的軟體膨脹2 問題,他們希望以 Mozilla 為基礎,開發一個精簡樸實的瀏覽器,希望能以此取代 Mozilla Suite。

Ben Goodger 在 2003 年加入了 Ross 的實驗計劃,從那時候開始有了大幅進展。Mozilla 組織在 2003 年 4 月 3 號宣佈,他們計劃把發展重心從 Mozilla Suite 轉向 Firefox 和 Thunderbird。

盡管 Mozilla 基金會一直希望能讓 Mozilla Suite 走入歷史,用 Firefox 來取代它,但由於還有許多企業用戶使用,也被一些第三方軟體包裹在內,因此 Mozilla 基金會仍然持續維持更新,直至 2006 年 4 月 12 號。在那之後,Mozilla 社群改以 SeaMonkey 為產品名稱,繼續發行新版的 Mozilla Suite。

命名

Firefox 計畫起源於名為 m/b(或稱 mozilla/browser)的 Mozilla Suite 實驗性分支,在 2002 年 9 月,以 Phoenix 為名,釋出測試用執行檔而正式問世。其後並歷經多次改名:

Manticore

Phoenix 朝著和其上游的 Mozilla 完全不同的開發方向進行。相較於 Mozilla Suite 是以資深工程師為首,組織大型開發團隊的大型應用軟體,Phoenix 的開發成員,則是特別專注於網頁瀏覽功能的小型核心式團隊。這種小型志願專案的形式源自於更早期,David Hyatt 與 Ben Goodger 以 Netscape 和 Internet Explorer 為基礎,使用 C# 和 .NET 語言撰寫的 Manticore 瀏覽器。

Phoenix

Manticore 意在以精幹的軟件型態,提供基本瀏覽功能;而 Blake Ross 和 David Hyatt 的 Phoenix 計畫,則著眼於瀏覽體驗的創新。致力於將安全及效能作為支柱,且不被 Netscape 的商業心態的約束,才能開發出一個「完全替終端使用者量身訂造」的瀏覽器。Phoenix 這個名子一直使用至 2003 年 4 月 14 日,因為與 BIOS 製造商 Phoenix Technologies(開發了以 BIOS 為基礎的 Phoenix FirstWare Connect 瀏覽器)的商標糾紛而更名。

Firebird

在 2003 年 4 月,Mozilla 宣佈他們的新瀏覽器將命名為 Firebird,以避開與 Phoenix 的爭議。Firebird 是個通過自焚重生的神話生物不死鳥,有時也被認為是鳳凰的別稱。這個新名子引起了許多不同的反應,特別是激起了早以 Firebird 為名的自由軟體資料庫專案強烈反彈。因應於此,Mozilla 基金會亦表示他們將會永遠使用「Mozilla Firebird」的名稱,以避免和 Firebird 資料庫混淆。

更令人困惑的是,贊助 Firebird 資料庫開發團隊的公司,名為 IBPhoenix(和先前與 Mozilla 產生商標爭議的 Phoenix Technologies 無關)。IBPhoenix 由 InterBase Software 於 1984 年成立,在 1991 年被 Borland Software 收購,在 2000 年推出開放原始碼的 Firebird 自由資料庫軟體專案。

Firefox

來自 Firebird 社群的持續壓力,迫使 2004 年 2 月 9 號的另一次改變,Mozilla Phoenix 計劃再次更名成 Mozilla Firefox(簡稱 Firefox)。「Firefox」是「小熊貓」的暱稱3,因為它和「Firebird」的相似性、以及它在資訊產業中的獨特性而雀屏中選。

為了確保不會再有變更名稱的問題,Mozilla 基金會在 2003 年 12 月向美國專利與商標局申請註冊 Firefox 商標。不幸的是此時發現,在英國 Firefox 已是 Charlton Company 軟體公司的註冊商標。這個問題導致 Firefox 0.8 延遲了幾個月釋出,在基金會取得 Charlton 的歐洲商標使用權後順利解決。

版本

Firefox 1.0 在 2004 年 11 月 9 號正式釋出。在那之前,Firefox 計畫已經公開過許多個開發中測試版。

經過一系列穩定性及安全性更新後,Mozilla 基金會在 2005 年 11 月 29 日發布第一個主要更新版本 Firefox 1.5。Firefox 2.0 在 2006 年 10 月 24 日釋出。Firefox 3.0 在 2008 年 6 月 17 號發布,Fx 3.5 及 3.6 則分別在 2009 年 6 月 30 號及 2010 年 1 月 21 日釋出。Firefox 4.0 在 2011 年 5 月 22 日公開。

Firefox 在 4.0 版之後,為了追求新功能的快速上線與軟體的穩定更新,Mozilla 開始執行快速釋出週期的開發模式,即是在每六週的星期二定期發布新的主要版本。在此之後,版本號碼即不像過去般重要,而主要是作為開發者的參考之用。Firefox 5 在 2011 年 6 月 21 日發布,最新的 Firefox 22,則在 2013 年 6 月 24 日釋出。

註解

1. Mozilla Suite:Mozilla 是 Netscape Navigator 瀏覽器的產品開發代號及內部的簡稱;Mozilla Suite 則是一個軟體集,包含瀏覽器、IRC、電子郵件、新聞群組等通訊軟體,以及所見即所得的 HTML 編輯器。目前 Mozilla Suite 由社群以 SeaMonkey 之名持續釋出中。

2. 軟體膨脹(Software bloat) :電腦程式的後續版本,包含越來越多終端用戶未使用到的功能。新版耗用了更高的系統資源,卻只提供多一點點的效能,甚至沒有增進。

3. Firefox:小熊貓(Red Panda)的暱稱。小熊貓是一種紅色軟毛,與浣熊科和鼬科相近,瀕臨絕種的哺乳動物,在喜馬拉雅山、中國和緬甸都可以發現牠的蹤跡。

原文 / En:NeMo-Firefox
授權 / 創用 CC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3.0或更新版本

φ 無銘氏 翻譯 / Irvin 編輯 / 感謝所有貢獻本文翻譯的社群成員

2013年6月19日

Firefox OS - 客製化手機的最佳方案

Firefox OS 是今年 Mozilla 最具話題性的產品。以目前行動系統市場分布的情況來看,Mozilla 為什麼會想投入行動市場?Firefox OS 挑戰 Android 及 iOS 的優勢在哪?本文就由 Firefox 校園大使 Dayo 為大家簡單分析。

Firefox OS 與 App 的開發資訊可至此查閱,各位狐迷也歡迎參加每週台北與基隆的 MozTW Lab 聚會,現場均備有開發者預覽機可以親手把玩喔。

親愛的,我把 Web 通通變成 App了

開發 Firefox OS App,並不需要像寫 iOS、Android 應用程式一樣,得重新學習 Native App 的寫法。只要俱備 HTML、CSS、JavaScript 的 coding 能力,就可以動手開始開發。此一開放特性是在於 Firefox OS 系統架構上,即具備 Firefox 瀏覽器的 Gecko 引擎,因此「任何有手機版的網站,Web App 都是 Firefox OS 的 App」,因為 Firefox OS 在系統核心 (kernel) 之上即是 Firefox 所使用的 Gecko 引擎。在這種架構下,開發者不需再針對 Firefox OS 重新開發一個 Native App,因為在 Firefox OS 中,Web App 就是 Native App。

對開發者來說,要兼顧各個平台的相容性是一大噩夢。有時除了 Web、Mobile Web 外,還必須顧及 iOS、Android、Windows Phone 等各家平台互不相通的原生 App 架構與硬體規格。對於較晚進入市場的 Firefox OS 來說,以開放標準提供系統運行、程式的開發平台我認為是相當明智的選擇。

HTML5 效能大解放

Mozilla 以 Gecko 瀏覽器引擎來試圖打造行動作業系統並不稀奇,因為 Google 的 Chrome OS 也是如此。究竟為何兩個瀏覽器大廠都試圖開發以瀏覽器引擎為核心的作業系統呢?

因為 HTML 經過 20 多年發展至 HTML5,已足夠作為開發完整的應用程式之用,除了透過 CSS,在設計 UI 上更為簡易方便外,Mozilla 開發的一系列 Web API,還能讓 JavaScript 程式完整運用,並存取各項硬體功能。現今的網路應用程式早已如同桌面應用程式一般強大,以 web 引擎來打造 OS 已不再是天方夜譚。

Firefox OS 除了對於 HTML5 有最完整的支援,更強化和硬體溝通的能力,讓 JavaScript 程式能直接存取方向、靠近、光感、地理資訊……等等各種感應器資訊,以及存取藍牙、Wifi、NFC、檔案系統、相機及音樂資料庫之外,還另外針對通話、簡訊、通訊錄等手機特殊的功能設計出相對應的 API。Firefox OS 目的是讓 Web 成為最大的平台,而非要取代 HTML5 或其它相關技術。

客製化手機,不讓 Facebook Home 專美於前

以前陣子話題性十足的 Facebook Home 為例。Firefox OS 的潛能並不只有在 App,甚至可以輕鬆打造「專屬手機」。從 Firefox OS 的架構來說,如果 Facebook 以 Firefox OS 打造 Facebook Home 的話,運作會更加靈活、有彈性、開發成本也能大為降低。

Firefox OS 可以讓前端工程師輕易打造出專屬於自家網站的手機作業系統,舉例來說:開機後直接連入網站、將使用者在網站上的好友作為通訊錄、拍照立即上傳到網路相簿等,讓自家網路平台和手機做最緊密的整合等都是可以簡單做到的事。例如:無名小站可以打造無名小機、Readmoo 可以打造 Readmoo 電子書機……等應用方式。Firefox OS 還能有什麼其他用途?一切盡由你發揮。

Firefox Marketplace 軟體商現身說法

以下是三間最早投入 Firefox Marketplace 的軟體公司的現身說法,歡迎大家使用 Android 版╱桌面版 Firefox 進入 Firefox Marketplace (marketplace.firefox.com) 下載使用。

φ Dayo 撰寫 / Irvin 編輯

2013年6月17日

開放網路有什麼重要?

關於開放網路,我實在不知該從何說起……原因在於,有關開放網路(Open Web)及其標準,實在有太多太多面向可談了。因為人們對同一件事總是有著不同的觀點,如果想要傳達某件事,在訴諸話語前,知曉該事物在他心中的樣子,是很重要的。因此,我需要一個起頭,來進入這個主題。

我決定先快速地調查一下,人們對開放網路的想法,就從我的親人們開始。我如此簡潔明瞭地問:「嘿,老媽!你覺得『開放網路』是什麼?」我的老媽給了我一個奇怪的眼神,在回答我的問題前,她的視線不斷地在地板、天花板,以及椅子間游移著──「呃,現在的網絡沒有很開放嗎?你可以從網絡得知太多資訊,你可以分享任何東西給任何人。網路上有許多免費的東西、教材及文件可以學習。網路本身就是開放的。」

這個答案令我多麼驚訝!在這之後我問了許多人,或多或少都是同樣的內容。

我要要告訴你們的是,現在的網路,在以「標準」為標準去衡量時,並非如人們所想的如此開放。你應該要明白,就如我過去的感覺,人們只看到網路的外在、而非更廣泛的整體。記住,我們現在要討論的,並非網路的籠統外觀,而是它的內部運作。嘿、各位,開始動起腦筋吧!我們接下來要開始講些複雜的東西了。

在90年代,全球資訊網(World Wide Web,簡寫為 WWW)從歐洲核子研究組織(CERN,一個歐洲的研究組織,也是現代網路之父)對外公開亮相之時,許多網絡的內容格式都是開放給任何人觀看、操作、改善,以及貢獻的。舉個最直接的例子:透過瀏覽器中的「檢視原始碼」功能,就能查看一個網頁的程式碼。

「哇靠!這樣不對吧。我幹嘛讓個路人甲乙來複製我的網站?」許多人或許會這麼問。但這不完全是壞事──至少沒那麼糟糕,如果你的飯碗沒被影響到的話。「分享你所知道的東西,就能創新的更快更好」,我認為這是個被廣為接受的概念,也正是開放網路的關鍵所在。

無論是什麼東西,只要有個既創新,又具吸引力的框架,就會使更多人傾向加入你的行列來使它變得更好。隨著更多人的加入,就會有更多的創意、更多的想法,以及更好的解決方案。

這就是網際網路在這幾十年間呈現指數型飆漲的原因。因此,在網路發展的早期階段,那些看似他人在標準之上的即興創作,最終都成為非常不錯的樣貌。

這幾年來,越來越多的網路科技問世。人們開始使用視訊串流服務(白話來講,就是在線上觀看影片)、互動遊戲、網路銀行和其他類似的基礎服務。這些新流行,必須依賴某些科技來實現。就拿視訊串流來說好了,很多我們在網路上觀看的都是 Flash 影片(Flash 是一種檔案格式,就像 mp3 或 doc 檔一樣),想看必須先安裝 Adobe Flash Player。但是,Flash Player 的技術規格一直到現今,都還是不為大眾所知。微軟也是相同的情況,他們創造了 Flash 的替代品 Silverlight,又一個專有的規格。噢拜託!這麼做有什麼意義?

如果全世界的開發者們都能夠自由取用這些技術的話,他們也許就會發現某些潛在的發展機會,在多元平台及設備上實作,也不再會是問題。這些矽谷人的問題,就是他們不去嘗試互相合作,而是相互競爭,嘗試做出專屬自己的解決方案。在最糟的情況中,沒有一方要提供替代品、也不把技術帶到對方的產品之上,然後雙方還互相宣傳自己才是業界標準。

最後身受其害的,不是別人,正是我們大眾。邪惡吧!

而且,當某個人掌有某樣技術的掌控權後,他就會創造壟斷局面、並試圖利用它來致富。類似的營運方針,不但會限制人們的喜好,還會剝奪大家實現自己理想網路的權力。

這正恰恰違背我們在談的「開放網路」理念。網路在現今早成為公共資源,它演變成為一個重要的元件──無論是教育、商業或娛樂上,隨便你怎麼舉例,網際網路總會含括在內。基本上,它必須對所有人開放,讓每個人都有權利去參與和貢獻。它必須有能力能塑造出個人體驗、必須能豐富大家的生活。但是現在看來,前景並不是這樣美好。

我們現在有一些免費卻專利的網路應用程式可以用。但我很擔心,按照目前的趨勢來看,除非我們開始認真的審視它們,否則他們不會永遠維持如此。

原文 / En:NeMo-Openweb
作者 / Dwaraka Nath
授權 / 創用 CC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3.0 或更新版本

φ 無銘氏、kero 翻譯 - Irvin 編輯

2013年5月28日

請堅決反對台灣版的 SOPA+

編按:近日台灣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所提出的「封鎖重大境外侵權網站」提案,在網路界掀起軒然大波,其計畫以行政權便宜行事,不經法院判決,直接命令 ISP 逕行封鎖境外網站,已有限縮言論自由之疑義。

在此我們轉載維基社群之文章《請堅決反對台灣版的SOPA+》與大家分享,並請大家跟我們一起持續追蹤、準備好參與後續的抗爭行動。
SOPA是個縮寫,全名《禁止網路盜版法案》(Stop Online Piracy Act)。這個法案在2011年時曾在美國國會中被提出,2012年的1月18日,在維基媒體基金會的決議之下,英文版的維基百科下架一日,作為反對該法案的抗議行動。

英語維基百科下架時的抗議畫面。本圖片依CC-By-SA授權方式使用,取自Wiki Commons。

在包括Google、Flickr等網站都加入抗議行列的情況下,2012年1月21日,提案的美國眾議員 Lamar Smith 宣佈撤回。不過在一年半之後,2013年的5月,台灣的行政院智慧財產局卻在利益團體的提案之下,意圖讓這個法案在台灣施行,而且,還更變本加厲。

變本加厲的SOPA+


SOPA中有一個規定就是,美國司法部可以向法院申請多種禁令,其中一種為要求網際網路服務供應商拒絕用戶訪問涉嫌散佈非法版權物的網站,如此一來就可以更方便地針對非美國本土管轄範圍的侵權網站做管制。那麼我們來看一下台灣版的法案是什麼?根據智財局的說法:「針對伺服器設置於境外之網站,如屬專門從事網路侵權行為、或其上之內容有重大明顯侵害著作權,嚴重影響相關產業發展者,智慧局得採取快速處斷措施,令網路服務提供者(ISP)予以封鎖,使國人無法連結至該等侵權網站。」

在「針對境外網站」、「要求ISP封鎖」兩部分,台版與美版如出一轍;然而在美國版的SOPA中,美國司法部好歹是要向法院申請禁令的,也就是侵權與否仍由司法機關認定。而台灣的智財局卻更大膽地以行政權自為之,美其名曰:「由行政機關核發命令,令ISP執行封鎖之機制,相較於司法途徑,具有省時、節費之優點。」美國人想不到這省時節費的優點,台灣政府不愧cost down的本色,連行政權侵犯司法權都不必顧慮了!

新法案賦予政府任意河蟹的權力。本圖片依CC-By-SA授權方式使用,原作者為Ishikawa Ken。

可是,著作權……

也許有人覺得為了保護著作權,這些防治工作是必要之惡,沒什麼大不了,這樣的觀念是有問題的。首先,何謂「專門從事網路侵權行為、或其上之內容有重大明顯侵害著作權,嚴重影響相關產業發展者」,在認定標準上是十分模糊的,許多被指控用來散佈侵權檔案的網站,實際上只是一個中立的平臺,無論合不合法的檔案都可以靠它散播,直接針對網站的阻斷,絕對是過當的方式。更何況所謂「冤有頭、債有主」,即使是平臺本身有意在做侵權動作,應該要做的是抄掉平臺業者的伺服器,而不是阻斷使用者的網路。

這兩種作法的差別在於:抄伺服器是業者無法再散佈內容、同時法院只取得違法者本身的營業資訊;阻斷連線則侵權者仍可繼續利用各種技術散佈檔案,而同時,使用者這端會被政府機關竊聽連線封包。(關於此方面的技術問題,可以參考PTT鄉民的淺易說明。)

再更進一步說,著作權本身過度的擴張,也是會阻斷人類知識的散佈與文化的累積,對於創意產業的發展未必是好事。開放授權行之有年,越來越多創作者反省著作權到底真的保護了創作者的利益,還是只維護了財團的利益。為了一個尚有爭議的問題,就明目張膽地要求讓行政權便宜行事,絕對超出了比例原則。

所以我們該怎麼做?


沒有第二句話,STOP SOPA(+)。本圖片依CC-By-SA授權方式使用,取自Wiki Commons。

反對這種荒謬的法案,是我們唯一能做的。在臉書上已經有串聯活動,也有懶人包對法案進行完整說明並提供行動建議。另外,如果你依然覺得SOPA不會影響「好」網站,只會封住「盜版的壞人」,建議你讀一下維基媒體基金會對這個法案如何影響維基百科的FAQ說明。

由於中文維基百科同時給兩岸三地與所有華人使用,我們不確定台灣維基人能否也發動維基百科下架一日的抗議行動。在正式的對抗行動策略出爐之前,做為台北社群的主持者,我在此先呼籲:
1.上網搜尋對這個法案的說明,並向你認識的每個朋友介紹這個法案的嚴重性。
2.向你的民代表示關切,要求他們反對這樣的惡法通過。
3.持續關注此事,隨時做好抗爭串聯行動的準備。
原文 / 臺北維基人聯合部落格: 請堅決反對台灣版的SOPA+
授權 / 創用CC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 3.0 台灣